文件的制定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22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菏政办发明电〔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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