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采购计划要求,采购人就其所需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第二批“四小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编号为HZSMDCGG2018-027。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项目要求:满足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第二批“四小工程”施工的要求。
二、项目执行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人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三、需求概况: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第二批“四小工程”包括牡丹区点将台路与长江路东南角景观工程施工,投资约604152.07元;牡丹区点将台路与长江路西南角景观工程施工,投资约622762.36元;牡丹区解放大街与长江路东北角绿化工程施工,投资约311118.90元。
四、工期:20日历天。
五、公示时间:2018年04月17日至2018年04月19日。
六、潜在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请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求实的原则,对项目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及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标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菏泽市牡丹区南城办事处
地 址:牡丹区解放街路
法定代表人:李景雷
项目负责人: 张孟新
联 系 电话:0530-5620029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