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诺内容
1、公开办事制度,定期公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布本院的重大活动,推行告知制度。
2、接待人员着装挂牌办公,热情接待举报人员,切实为举报人保密。对反映的问题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约定七日内给予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办理。
3、对受理的案件不拖延,不搞刑讯逼供,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
4、对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采取面谈、书信、电话等约定形式及时向举报人、控告人反馈,并征求举报人、控告人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5、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宣传周、每年一次法律宣传月活动,并在法律宣传活动中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6、强化贯彻执行检察长社区联系责任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真意为民排忧解难。
7、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视贡献大小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违诺自究
1、本年度第一次违诺,本院检察长向市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写出检查;本年度第二次违诺,本院在电视台自愿曝光并接通报批评。
2、本院检 员本年度第一次违诺,违诺直接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扣发一个月工资,在系统内通报批评;本年度第二 次违诺,自动下岗并停发工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5612000 社会监督电话:5605357或560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