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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委办公室文件
菏区办发[2005]58号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
转发《菏泽市牡丹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区开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办公室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六月十日
菏泽市牡丹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在全区开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
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突破菏泽,牡丹区率先突破”战略决策和全区招商引资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6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深入开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为把这项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建立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党动手,全民发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取得突破性进展。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规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现全民的发展意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明显改善,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规范有序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稳定的环境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优化发展环境的自觉性。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实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责任制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人的思想工作状况,深刻分析思想观念、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找准问题根源
,明确改进方向,有的放矢地加以整改。
(二)深入宣传发动,大力营造集中整治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高潮,把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要广泛宣传这次集中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成果、宣传整治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宣传各部门、各单位优化发展环境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宣传破坏发展环境者受到严惩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形成集中整治发展环境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广播电视上发表讲话或表态发言,向社会做出承诺。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媒体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办好“优化发展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大造舆论声势。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开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优化发展环境的强大声势,增强全社会“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菏泽形象”的意识,真正形成人人关心发展环境、人人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排查整改,努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邀请有关人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揭摆、深刻反思本部门、本单位在思想观念、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在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对属于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要集体总结经验教训,着重从制定、完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方面进行整改;属于干部职工个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反思,深挖思想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特别是要把严格依法办事作为集中整治的着力点,促进各级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自觉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对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关于实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责任制的通知》精神,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解决,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常抓不懈。要坚持以改革的思路解决深层次的问题,深入推进决策机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执法责任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不仅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而且致力于建立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尤其要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审批项目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预防和治理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确保执法公正,依法办事。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总结提高,成功的做法要形成制度,努力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完善制度保证。
(五)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贯穿于集中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在廉洁从政方面,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在勤政为民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规范职责履行,正确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投诉,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和准则,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实事。在作风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机关内部各项工作制度,严明纪律,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要做到合法、公开、公正。在依法行政方面,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处罚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谋私利。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这次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是落实优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任务的重大举措,关系到省委、省政府加快菏泽发展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狠
抓措施落实,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方法步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具体科室、专门人员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牵头、配合部门要按照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责任制分工,积极履行牵头、配合责任。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内部行为,又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治理外部环境任务。
(二)加大惩戒力度。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因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对发展环境造成损害的事件。在案件处理上,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
(三)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量大面广,各部门、各单位在排查问题工作中要全面细致,不但要查找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且要找出在发挥职能作用、治理外部环境方面存在的不足。要注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每个部门和单位都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重点解决一到两个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机制,保证制度落实,把优化展环境转化为经常性的工作,努力形成促发展、保稳定、求和谐的长效机制,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
(四)搞好检查评估。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的效果,各级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要深入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和各界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了解、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社会各界对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及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意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写出综合评价报告。检查评估的情况要及时公开,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促进集中整治活动有序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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