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效果评价【问卷调查】


《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效果评价


2023年6月13日,出台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菏区政办发〔2023〕26号),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意见》发布后,区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实施效果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方式

问卷调查

二、评价情况

当前我区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7月,区住建局线上发放问卷调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有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通过对人口、住房情况、能接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价格、地理位置等方面开展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71份。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合理、科学、可行,下一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