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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信息员职责  

  一)信息员的职责与权力
   1、牡丹区信息员作为全区信息网络、信息服务组织的组成人员。
   2、信息员是由各基层单位选拔委派的具有较高文化和较高综合素质能力的人员担当,肩负着在本单位及辖区内信息资源的收集、开发、利用和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工作,也作为本单位的产品信息、供需信息在互联网上信息发布提供服务。
   3、信息员作为菏泽市牡丹区信息网络服务中心与基层沟通信息服务的桥梁,是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速我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积极发挥好信息员本身作用是大有作为的。
   4、信息员必须坚持服务第一、信誉至上,坚持务实求是,面向实际、面向基层、面向需求、面向用户,在本辖区内开展信息工作。由于各信息员都来自基层,在行政上要服从服务单位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区信息中心指导,积极的开展工作。
   5、信息员有优先优惠获得网络提供的各项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络交换平台的支持,有优先优惠获得网络服务中心的培训服务,网上检索查询和信息发布,有对网络服务中的建议权、批评权和获取效益的奖励权。
   6、信息员在履行好信息员职责的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遵守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保密法、涉外法及其他财经纪律。
   7、信息员不得向用户传递不实、虚假信息,未经信息中心审核的信息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信息员个人负责理赔;凡经中心审核的信息资源所产生的后果,由信息中心负责。
   8、信息员不得采取欺诈、欺骗等不法手段,以信息员的名誉获得不法收益,如有发生,严惩不贷,追究其法律及刑事责任。
  (二)监督管理
   9、信息员要坚持持证上岗、配带胸章,每个信息员的登记表编号、信息员证编号和胸章号码一致,便于群众用户和网络服务中心管理监督,也方便信息员本人在辖区内开展工作。
   10、监督举报电话:5624692    592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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