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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
尊敬的参保人员:
我区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为了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广大患者看病更方便,吃药更便宜。那么怎样看病才能既经济又合算呢?在这封信里,我们就有关问题简单谈一下,供您参考。
一、小病莫大治。一般小病用费需要个人医疗帐户或个人自负,因此不必都到医院诊治。如果是一般头疼脑热、拉肚子,就近到药店买点非处方用药即可,如不好转,就到附近的诊所医治,当然最好是到具备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院就诊,以免受游医野医的欺骗。职工也可持定点医院医生开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二、选好就医医院。如果您患的是皮肤病、肝炎等传染病或某些特殊的专科疾病,最好先到定点医院看看,听听医生的意见,而不要听信某些医院或周围某些人鼓吹的包治百病,更不要抱着试试的心理,自己花了钱不能报销不说,而且还往往耽误治疗。如果您的病情已确诊,不需高新仪器的治疗,或者是一般的慢性病急性发作,或者是经大医院治疗后需继续治疗,您应该就近选择我区的定点医院住院,这样,一是离家近便于家人照顾,更主要的有利于病人的康复;二是费用省,因为职工到外地看病,不仅自负段高,而且还要首先自负一定比例。当然如果您的病情在我区难以确诊,或者需用高新仪器治疗而我区又没有,您就应该办理外转诊手续。因大医院医疗设备先进,对疑难重病的诊治技术也相对较高,有利于您的病情尽快确诊,及时治疗。但在转诊时,不要急于直接到济南、北京等大城市去,应该按照逐级转诊的程序先到市内的市立医院或其它市属医院看看,如果这些医院能确诊治疗,就不要到比较远的大地方去,其原因除以上说的花费大及个人负担重以外,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医院收费标准和用药档次都有一定的级差之分,医院越大,可能各项收费和药价都高,因此希望您在选择医院时,多问问一些有经验的医生和经常出外看病的病人,一定要慎重选择,不要盲目就医。
三、用药治疗注意三看。一看处方药品属于哪一类。文件规定,《目录》之外的药品不能报销,《目录》之内的药品可以报销,目录内的药品又分甲类和乙类,乙类药品比甲类药品个人多负担15%。所以,参保职工特别是住院病人,在医生给你开处方时,不妨问一声“药费都能报销吗?”是十分必要的;二是看药品价格的高低。一般情况下,医生都会根据病情,考虑使用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但也不排除个别医生为了多赚钱,会给您使用价格较高的药品。另一方面要求患者或其家属能增加医疗消费观念,在实际生活中总结自己吃哪些药疗效好、又便宜;三看住院医疗“每日清单”。当您拿到“每日清单”后,要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用过此药,是否做过此种治疗或检查,同时还要问医生里面是否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项目。当然,上述三种情况我们会强调定点医院要主动做好,不过您该问的还要问,该看的还要看。以上意见只是为了让您在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后,对怎样就医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但是为了更好地享受您的医疗保险待遇,建议您认真了解一下我区医疗保险改革政策及有关配套文件,或向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咨询电话:3966021、3966025)。
牡丹区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200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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