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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财政局社会服务承诺


一、承诺内容
1、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干事创业,全面完成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2、按区政府要求,在编在岗人员离岗30%从事民营经济。
3、压减审批事项。凡是上级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4、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按月及时发放。
5、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缴分离。预算外资金日常稽查面50%以上。
6、农税人员一律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依法、依率征收农业税收。
7、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年检、会计培训和购买财政性票据,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8、财政人员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力以赴为企业、单位搞好服务,不得向单位吃、拿、卡、要、报。
二、违诺自究
 财政人员年度内第一次违背承诺,经调查属实,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讨,扣发一个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第二次违诺,下岗停发工资。
监督举报电话:3966639


菏泽市牡丹区财政局
二00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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