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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众
监 督
牡丹区法院服务承诺
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我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请予监督。
一、坚持法律标准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统一,依法坚决支持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做法,坚决保护投资兴业者的一切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一切阻碍发展的行为。
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针对投资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伤害、绑架、敲诈勒索、盗窃、哄抢等犯罪活动,确保其聚精会神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三、加大为工业园区服务的力度,成立工业园区审判法庭,对涉及园区的案件特案特办,依法把审限缩短到极致,提高司法效率。
四、坚持对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在拆讼地位上一律平等,权利保护上一律平等,执行裁决上一律平等,公平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案件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一般民商案件3个月内结案,刑事公诉案件1个月内结案,执行案件3个月内结案,对无故超审限者严肃处理。
六、严禁法官在审判或执行工作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一经发现,即予严惩。
举报电话:5635903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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