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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贯彻区委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发展政务承诺
根据省、市、区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做出如下承诺:
一、放宽市场准入,减少投资限制,拓宽资本转化渠道。
放宽公司实收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放宽对企业集团的登记限制,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放宽到1000万元;放宽经济范围限制拓宽自主经营范围;改革前置审批制度,简化办证程序;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简化企业改制登记手续。
二、为省外及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专程全方位陪同”服务,实施“照前指南、照后指南”,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几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理完毕,有前置审批条件的,由一月提速至5日,做到进了工商门,不用找熟人。
三、支持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对农村种植、养殖业户申请登记注册的,第一年免收注册登记费、全体工商户管理费,第二年减半收取。
四、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凡持《再就业优惠证》申办个体私营企业,由辖区工商所负责调查在2002年12月31日前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以及被用人单位招收或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已经有稳定收入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免收注册登记费,三年内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费。
五、发挥工商机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市场合同、商标广告、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等职能,为全区企业和个体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严格按市区政府核定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全力创建“诚信菏泽”的优质品牌,做好诚信乡镇的创建,在我区企业中争创国家、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我区争创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七、积极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广开招商引资门路,实行区局党组成员每人包两家企业,科室直属局包两家企业,工商所工作人员每人帮扶联系一户个体户制度。积极协助解决生产经营,市场营销、信息咨询、资金融通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利用红盾信息网进行网上招商,向全国推介。
八、在全区企业中实行小错不罚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凡不涉及制售工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料、坑农害农、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消防安全等行为的,对市场内部上市商品乱摆乱放,不按规定悬挂证照,不按规定经营以及企业登记中超范围经营(国家限令除外)、企业负责人变更、经营场所变更、名称不符、企业印章、信
不符的,以及一般户外广告,一般性商标纠纷等一律实行预警制和小错不罚制,做到先警示告之,责令整改,对警示不听的再予处罚。
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五个讲清”,一是讲清案件处罚的程序;二是讲清违法事实和社会危害;三是讲清案件违法处理的依据;四是讲清当事人的权利;五是讲清案件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行政处罚的案件实行回访制度。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省局“五项禁令”和市局“十不准”,对服务质量差,工作不作为和乱作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举报电话:5783491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牡丹分局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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