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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国家税务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工作会议关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全区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我们本着“工作全面提速、服务更加优化,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对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布如下:
一、承诺内容
1、国税人员一律着成套税服上岗,挂牌服务,态度热情,言行文明。
2、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手续、资料齐全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3、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提出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及有关规定,凡资料齐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和会计制度要求的,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认定。
4、受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手续完备者,每户次办理时间:各类企业不超过30分钟,双定业户不超过10分钟。
5、发票发售:纳税人购买发票手续完备者,随到随办。
6、税收政策咨询:接受税收政策咨询,一般问题当即答复,复杂问题当日答复。
7、延时服务:办税服务厅征期内中午不休息,城区办税服务厅征期内双休日照常办公。无论任何时候,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到下班时间尚未办理完毕的,均必须办理完毕方可下班。
8、费用收取:办理税务登记和发票发售,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9、税收检查:实行集中管理、从严控制。区内所有税收检查一律经区局批准方可进行;从严控制。区内所有税收检查一律经区局批准方可进行;从严控制检查次数,除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各纳税户一年内入户检查不超过一次。
二、违诺自纠
    国税人员凡有违背以上服务承诺内容的,纳税人均可向国税机关投拆。经调查核实后,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并在网上将追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
投拆地址:菏泽市曹州路2-1号(菏泽市牡丹区国税局监察室)
投拆电话:(0530)5635531


菏泽市牡丹区国家税务局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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