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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建设局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承诺
为贯彻区委工作会议精神,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经建设局党委研究,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环境意识、创新意识,把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当成建设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以有利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实行限时服务制度,能办的事情马上办,手续不全的一次讲明如何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拖不压,提高办事效率;推行首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扯皮;推行文明用语,严禁态度“生、冷、硬”。杜绝“门难进,事难办”现象,努力做到服务零投诉。
二、严格控制收费、杜绝罚款。
凡涉及到园区的所有项目,自七月一日起,停止一切行政性收费。凡在我区投资的项目,需建工部门组织招标、投标的,只服务不收费;房产监察只管理不罚款,对房产中介机构管理,只服务不收费;需要园林部门帮助绿化厂区的,园林部门无偿提供技术服务;需环卫处帮助牡丹经济开发区的工业企业清运建筑垃圾,只收成本费;在墙体建材节能费预交金收取上,原则上动员业主使用新型材料,按规定使用的,依照标准及时返还。
三、规范行政执法。
对所有执法、执纪、监察、收费人员进行严格执法培训,实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秉公执法、挂牌上岗,并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执法不规范、不廉政,不文明的,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并清除出执法队伍,直至开除公职,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我们将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带好城建队伍,落实承诺服务,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一个优良的建设环境,对我们执法服务情况,恳请社公各界监督举报,我们将对违纪人员严惩不贷,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举报人员一个满意答复。
举报电话:5625232
菏泽市牡丹区建设局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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