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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服务承诺


一、承诺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绝不做违背上级政策规定的事,不做有损于社会、有损于区委、区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事。
2、为全区统筹内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时发放养老金。随时为农村投保对象办理参保手续,发放保险手册,按月为领取养老金对象发放养老金。保证定期为参加年审的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报销医疗费。
3、保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申请登记之日起,及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确保符合领取工伤保险条件的工伤人员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确保年内为区属企业和市属企业所有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次再就业机会。保证进入档案托管中心的人员及时进行工资调整,代缴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推荐就业等一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5、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举报必接,立案必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依法实施劳动监案,不搞乱收费,乱摊派,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侵占企业的利益。
6、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中,对民营、合资、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决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投资建设中不收;二是建设不竣工不收;三是竣工后未投产不收,待正式运营后,对其进行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
7、保证随时为符合调转条件的人员办理调转手续,定期呈报、办理在职职工病退、退休等手续。
8、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保证及时为务工人员办理劳务中介手续。
9、保证不发生或少发生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体仿或越级访。
10、保证热情为企业、社会和服务对象服务,做到笑脸相迎,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向全区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无偿咨询。
11、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树立服务就是发展,服务就是环境的新观念,营造干事创业的平台,满腔热情地为企业服务,为全区的经济大发展、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违诺责任追究
  责任人违诺责任追究:对违诺直接负责人,年度内第一次违诺,部门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向单位写出书面检查,扣发一个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第二次违诺,下岗停发工资。
  凡区承诺责任监督管理办公室发现查处前,违诺单位能主动自查自纠,并依照以上规定对直接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不再追究违诺单位及其领导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3966009

菏泽市牡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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