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2MB2857243J/2021-0086 | 分 类: | 结果反馈 |
发布机构: | 牡丹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5 月 24 日 |
标 题: | 关于对《菏泽市牡丹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05 月 24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菏泽市牡丹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
- 索 引 号:11371702MB2857243J/2021-0086
- 分 类:结果反馈
- 发布机构:牡丹区自然资源局
- 标 题:关于对《菏泽市牡丹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 成文日期:2021 年 05 月 24 日
- 发布日期:2021 年 05 月 24 日
- 内容概述:关于对《菏泽市牡丹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对《菏泽市牡丹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
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建立适合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产权制度的基础。将农房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对于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以及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现实与历史意义。
一、实施情况
(一)成立了牡丹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极其办公室,开展了宣传动员、材料印刷、物资配备、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完成了项目招投标。本项目共6个标段,包括1个监理标、 5 个施工标段,各施工标段划分及设置情况如下:
A 标段:吴店镇、高庄镇、李村镇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约 5.49 万宗。
B 标段:黄堽镇、小留镇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约 4.655 万宗。
C 标段:都司镇、胡集镇、安兴镇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约 4.06 万宗。
D 标段:皇镇街道、沙土镇、牡丹街道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约 4.075 万宗。
E 标段:何楼街道、王浩屯镇、大黄集镇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约 4.5395万宗。
(三)依法依规推进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和土地确权政策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并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实现上级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
(四)按照规范标准要求,逐步建立起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五)检查验收,确保质量。区自然资源局结合监理单位负责指导、检查,随时跟进监督,对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管控。依据作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成果质量。
(六)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一是在移动网络三次推送短信到牡丹区用户手机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每户发放确权登记明白纸;三是在调查登记时动员村委人员全程跟踪,四邻到场指界,拍照留影像;四是进行两轮公示,将权籍调查成果、拟发证不动产单元及其图件进行张榜公示。
二、取得成效
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基本完成调查确权任务,全区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任务量现已完成99.31%,大部分村庄的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进入公示阶段,部分村庄已经完成公示以及数据建库。
三、存在问题
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农房测绘标准不够完善,测量的方式方法不一致;二是权源及规划资料缺失严重;三是“少批多建”“一户多宅”情况较为普遍;四是有些权属争议未解决,影响确权登记覆盖面。
四、下步主要工作
(一)6月底前将权调数据库上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收市级和省级验收。
(二)印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开展发证试点。
(三)由行政村和镇政府核准须发证的宗地及房屋建筑构筑物。
(四)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并登簿缮证。
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