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1702495395357K/2023-00098 | 分 类: | 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 | 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8 月 07 日 |
标 题: | 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8 月 0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 索 引 号:12371702495395357K/2023-00098
- 分 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
- 标 题: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成文日期:2023 年 08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07 日
- 内容概述: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牡丹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条件
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二、招生程序
1. 报名办法
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录取
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3.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在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可按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在平台上报名入学,报名办法、审核录取和入学证明材料要求同小学一致。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对应初中学校直接报名。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68个教学班,3980名学生。其中中华路校区30个班 ,长江路校区28个班,西安路校区(文苑学校)10个班;中华路校区和长江路校区每班60人,西安路校区每班50人。
四、时间安排
1.8月12日-14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8月15日-17日,未在初中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初中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3.8月18日-19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去对应初中学校线下报名。
4.8月20日-22日,各初中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5.8月30日-31日,初一新生报到。
五、服务窗口
请关注“菏泽教育”、“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实时招生政策和教育信息。
六、救济途径
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530-5685880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七、咨询电话
18705408756 1315309961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3:00-6:00
牡丹区第二十一中学教育集团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