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17024953953739/2023-00091 | 分 类: | 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 |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8 月 04 日 |
标 题: |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8 月 04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 索 引 号:123717024953953739/2023-00091
- 分 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 标 题: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成文日期:2023 年 08 月 04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04 日
- 内容概述: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牡丹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3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菏区教体字〔2023〕14号)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实施阳光招生,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
(二)在严格审查入学资格的基础上,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2020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四)宣传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范围
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牡丹区第八小学、牡丹区东苑小学、东城办事处双河小学、牡丹区太原路小学、牡丹区青年北路小学、牡丹区胜利小学、牡丹区菁华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毕业生。市第一实验小学、春蕾小学的毕业生按照2020年8月3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部分小学招生和升学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有关要求执行。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75个教学班4100名学生,最大班额数55人。
四、招生条件
学区内学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优抚证明材料。
五、招生程序
2023年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办法
学生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二)审核录取
学校通过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校验通过的,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8月12日-14日,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8月15日-17日,未在本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非牡丹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平台(学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学校审核材料,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二)8月18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交至毕业小学,由小学初步审核后统一交至我校。
(三)8月21日-22日,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四)8月31日,初一新生报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登记入学资格。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领导值班,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做到专人值守,确保电话畅通。
(二)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纪律,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顺利入学。
(三)强化责任意识。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八、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爱华 副组长:张群
成员:晁勇 郑甫 王利平 李慧荣 祁东升 谢庆忠 费扬
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甫
招生咨询电话: 0530-7711236 19653018635
九、救济途径
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530-5685880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初级中学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