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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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71702MB28110186/2023-00150 分  类: 招生信息
发布机构: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成文日期: 2023 年 08 月 15 日
标  题: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3 年 08 月 15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索 引 号:12371702MB28110186/2023-00150
  • 分  类:招生信息
  • 发布机构: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 标  题: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 成文日期:2023 年 08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信息:2023年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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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牡丹区教体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责任,依法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菏泽市牡丹区教体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求,实行招生工作“一网通办”,使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学校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顺利入学。

(三)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建立健全生源均衡分班制度,确保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基本均衡。

(四)加强宣传,公开透明学校通过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五)关注重点,全员覆盖学校严格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学区范围

区域一: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八一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区域二: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黄河路(含益民社区)。

区域三:东至重庆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八一路。

三、招生对象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未满六周岁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四、入学证件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学区内户籍。提供户口簿(学区内老城区户籍),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3)仅有学区内房产。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经商人员子女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时间需满一年(至2023年8月31日)。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菏泽市教育局、菏泽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菏泽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22〕2号)文件要求执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五、招生程序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义务教育招生”专区进入招生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二)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大数据未未校验通过的,监护人要及时查看网上留言,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把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时间安排

1.8月15日,学校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6日-20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8月21日-22日,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线下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通知书》。

七、上传资料要求

(一)房产信息

1)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需上传证件内所有页;产权人、房产证号(房产证编号在权利人姓名上方“不动产权第*号”)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信息文字清晰。

2)购房合同:需上传封面页(购房合同编号在封面页右上角),体现权利人和房屋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3)拆迁安置协议:协议拍照务必完整、清晰,特别是拆迁协议号。

(二)户籍信息

1)依托父母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儿童及父母页。

2)依托祖辈房产报名: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索引页、儿童及父母页。入学儿童父母需提供住建部门提供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备注: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房产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出生证明、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三)监护人身份证信息

上传原件正面、反面

注意:上传的所有材料图片务必要清晰!

八、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或“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九、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7519

15853068769

十、救济途径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办公室。电话:13854076088。

地址:牡丹区贵阳路与渭河路交叉口,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办公楼(乐真楼)二楼。

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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