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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02004480216A/2024-01845 分  类: 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发布机构: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1 月 08 日
标  题: 牡丹区新业态灵活就业政策清单 发布日期: 2025 年 01 月 0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牡丹区新业态灵活就业政策清单
  • 索 引 号:11371702004480216A/2024-01845
  • 分  类: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发布机构: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牡丹区新业态灵活就业政策清单
  • 成文日期:2025 年 01 月 08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1 月 08 日
  • 内容概述:牡丹区新业态灵活就业政策清单

牡丹区新业态灵活就业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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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面向人群: 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平台
享受条件: (一)平台范围。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人员范围。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且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为其购买或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业人员 (不包括管理人员)。
政策内容: 《关于印发《菏泽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补贴标准: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 50%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 1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不与其他职业伤害保险补贴重复享受。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流程材料: (一)补贴申请。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度申报拨付一次。对于在不同平台就业的同一灵活就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 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按当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人数填写《菏泽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 (附件 1)、《菏泽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花名册》 (附件 2),向平台注册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账号;@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3新业态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 (服务)协议。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由所在新业态平台代为申请,填写《菏泽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 1)《菏泽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与新业态平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证明;@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经办渠道: (二)受理审核。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对申请补贴人员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市场监管、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系统数据,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社会保险费缴纳、工商登记注册等) 进行审核,同时核实新业态平台企业信息,确认补贴申领资格 (三)信息公示。对经审核确认符合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平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相关补贴信息同步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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