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0200448003X8/2024-05015 | 分 类: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发布机构: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5 月 08 日 |
标 题: | 牡丹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5 月 0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牡丹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索 引 号:1137170200448003X8/2024-05015
- 分 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发布机构: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
- 标 题:牡丹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成文日期:2024 年 05 月 08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5 月 08 日
- 内容概述:牡丹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牡丹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 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2.案由; 3.处罚依据; 4.处罚结果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股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2 |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2.案由; 3.处罚依据; 4.处罚结果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发布,第57号予以修改)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股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3 | 行政处罚 | 对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2.案由; 3.处罚依据; 4.处罚结果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47号发布,第57号予以修改)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股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4 | 行政强制 |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场所的查封,专用工具、设备的扣押 | 1.主体信息; 2.案由; 3.处罚依据; 4.处罚结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股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5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4.《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文财务函〔2016〕171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 ||
6 | 公共服务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文化馆服务标准》(GBT32939-2016)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事业股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 ||
7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文化馆服务标准》(GBT32939-2016)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事业股、牡丹区文化馆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 |||
8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事业股、牡丹区文化馆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 |||
9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事业股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 |||
10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馆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 |||
11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牡丹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牡丹区博物馆)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其他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