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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定《暂行办法》?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建筑垃圾处置需求不断增加,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各类矛盾较为突出: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偷倒乱卸现象屡禁不止;运输车辆超载、“扬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建筑垃圾监管部分环节缺失、管控合力不强、管理效果不佳;建筑垃圾消纳场无统一规划,选址困难,建设滞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机制尚未形成,资源化利用率很低等。因此,为提升我区城区城市管理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增强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管理和执法的权威性,有必要制定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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