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人民政府

《通知》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2022年6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22〕10号),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8月底前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0月底前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11月底完善办事指南。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认真研究,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编制区级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市《通知》要求和区政府工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了《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组织区直有关部门编制了《菏泽市牡丹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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