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审申请书;
(二)合作协议送审稿;
(三)拟定合作协议的依据、批准文件等;
(四)征求意见、部门会签、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情况的书面材料;
(五)承办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六)合法性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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