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自然资源监管实行党政同责,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的使用、保护、监管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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