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地址:菏泽市东方红西街999号 邮编:274000 电话:0530-5928999、5928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