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暨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在2020年7月3日之后乱占耕地建房,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是逐步消化存量耕地的“非农化”;
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开展耕地保护激励,提高政府和群众保护耕地积极性;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资金,纠治耕地撂荒行为;
四是加强网格化监管建设,加强“田长制”日常巡田管理;充分发挥“空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作用,对耕地“非农化”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