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时,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预审意见(仅限政府投资类项目),提供其中一个材料即可;二是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且符合规划条件及地方审查有关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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