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人民政府

我区制定《牡丹区关于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区政府要求,对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主体责任是区人民政府。区住建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省级、市级实施意见,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措施和支持政策,建立完善部门联合审查认定和政策联动机制。

中央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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