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在急难型临时救助中,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牡丹区民政局应当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二)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与低保审批程序大致相同,按照个人申请、经济核对、镇街民政办公室调查审核、镇街或区民政局审批(救助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镇街审批,3000元以上的由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办理。审核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