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http://www.mudan.gov.cn/mdnbjd23/)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0-592897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牡丹区紧紧围绕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牡丹区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牡丹区依法公开各类信息12183条,其中: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信息308条,政府会议及会议解读信息203条,机构职能信息197条,稳岗就业、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4493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2186条,其他信息4796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在线受理区长信箱信息286件,依法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件192件;借助政务微博(@牡丹发布)、微信公众号“牡丹发布”,发布各类通知公告、便民服务类信息1600余条,满足了群众及时、快速、便捷获取信息的需求,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我区于2023年4月组织镇街、部门集中收听收看全市政务公开系统依申请公开件办理专题工作培训会,强化了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机制和办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
2023年度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8件,其中:自然人提交255件,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3件。本年度办结256件,其中:予以公开154件,部分公开19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66件,不予受理10件,其他处理4件。接转下年度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避免出现错敏词、泄密等事件,我区对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三审三校”制度,压实部门信息审查“第一道关”。同时,建立错敏词库,加大对信息审查力度,对因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错误的,区政府将约谈部门负责人;对因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压实信息审查“第二道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牡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升级,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浏览各类信息更加清晰、明了;融合广电、报纸、政务微博(@牡丹发布)、微信公众号“牡丹发布”、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在镇街办事大厅、区行政审批大厅、区档案馆、区图书馆、部分部门办事大厅、工业园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体验区),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方便公众查阅、了解上级政策;同时,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造区—镇—村公开一体化推进,完善村居、社区村务公开同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等会议上进行重点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牡丹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制度,工作进程中遇到难题随时汇报、跟进协调、现场解决,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运行顺畅。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区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对镇街、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采取“季考核年终总评”方式进行督导考核,前三名全区表彰,后三名全区通报批评,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54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014 | ||
行政强制 | 97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5 | 1 | 0 | 0 | 0 | 2 | 2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3 | 1 | 0 | 0 | 0 | 0 | 15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6 | 0 | 0 | 0 | 0 | 0 | 6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2 | 4 | ||
(七)总计 | 253 | 1 | 0 | 0 | 0 | 2 | 25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7 |
0 |
0 |
7 |
2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牡丹区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部分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变更频繁,造成工作不交接、不衔接,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二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有些信息没有按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对于该不该公开、哪些需要公开的信息缺乏把关,且公开深度有待加强。三是专业人才和设备匮乏。基层镇街、部门缺少精通音视频制作的技术人才、专业设备和经费,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难以彻底解决。
针对上述不足和问题,我们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和提升完善。一是强化人员配备。针对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及时更新各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信息,做好工作交接和业务衔接,确保工作“不断档”。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联络员尽快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短期内有效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牡丹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对2023年牡丹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详细任务分工,责任细化到单位、业务科室,通过开展政务公开综合培训、专题培训和一对一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各单位推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全部公开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牡丹区积极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使政府决策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施行,确保政府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2023年牡丹区开设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专题专栏,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62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13件,并及时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应公开尽公开。建议、提案办件率100%,办件满意率100%。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持续推广政府公报“扫码看公报”模式,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及时查看政府权威信息。开设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引导企事业单位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建立起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便民服务性,鼓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总结、推广经验,截至目前,已在国家级媒体发稿2件,省级媒体发稿1件。
(五)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今年牡丹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相比往年有较大幅度降低,原因是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今年去掉了罚没收入等行政事业性收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开设了牡丹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前段时间信息、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牡丹区属于市辖区,暂没有交通领域、公共交通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